超正集

星期一, 8月 16, 2004

再談黃牛

前文提及,原來賣黃牛是犯法。我說是愚不可及的法例。有網友不同意,
留言道:「呢d法例係保障市民,如果冇呢d法例,個個去做黃牛黨,咁對真正要買飛既人咪好唔公平,你明白呢d法例既義意未?」

有人對我的文章留意見,証明文章有人讀(一笑)。君子大可和而不同。本來不打算回應,但一位朋友對我說,希望我能闡釋黃牛市場的現象,那我就勉為其難,班門弄斧地獻醜一下。

想想吧,在一般的情況下,有黃牛總比沒有黃牛好。有黃牛,價高者得,暗示你願意出價你可以得票。沒有黃牛而票售罊,要得票你沒有辦法。有好些買黃牛的人,買票後往往大發牢騷,說人家怎樣搶錢、怎樣開天殺價。這樣的人是精神分裂:從來沒有人拿著手槍強迫你買,是你自己決定要買票的。另一方面,要杜絕黃牛的行為是十分困難的。沒有誰會相信立例禁止黃牛就能夠成功杜絕吧?這樣的法例只會增加買賣雙方的交易費用。

取消法例管制,巿場會出現怎樣變化?再想想吧。假設所有買票的人都不是自用的(這是所謂「個個去做黃牛黨」了),他們希望以高價轉手獲利。這暗示正規票價其實是偏低的;假設其他因素不變,賣票的不會那麼蠢,票價長期偏低讓黃牛們從中獲利 ---- 賣票的早晚會升價去杜絕黃牛。因此,不可能有一個人能夠買下所有的票而從中獲利的。從另一個角度看問題也可以。沒有法例管制而所有票都是黃牛,即使賣票的是固意不加價(有不同原因),黃牛們要競爭,理論的均衡點,是黃牛價會相等原先的票價。黃牛的價是競爭下促成的。

讓我作一個總結吧。沒有黃牛法例管制,不論全民皆「牛」,還是一個黃牛也沒有,在巿場競爭下,市場票價不變。這是我發明的超正定律(再一笑)。

結論是明顯的:禁止黃牛並不能保障市民。對守法的人來說,法例的存在減少了市民的選擇;對不願意守法的人來說,法例削弱了黃牛們的競爭,使到市民要付上高價買黃牛。

讀者可能會問:「為什麼一些限量版的名牌球鞋,抄價(黃牛價)會比原價高出那麼多?」這與以上所說的超正定律是沒有衝突的。定律是假設所有人買票後均會轉售出去,或是所有買家都是自用的;而現實是有些球鞋買家是希望抄買的,有些是自用的;因此球鞋的抄價就可能會比原來的較高了。至於為什麼要限量出售,為什麼原價偏低,說來話長,這裡不說了。

現實世界很複雜,價格安排五花八門。有些官方定價是固意偏低的;有些黃牛甚至是官方的人。經濟學是很有趣的學問 。

1 Comments:

  • By Kevin Pig
    Could you pls comment on the issue: 運輸署以整頓秩序為理由,重組香港往返皇崗的直通巴士服務? Thankyou so much.

    By Anonymous 匿名, at 1:37 下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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